任何单元或小我对下列公示对象入选2014年河汉区立异创业领甲士才、精采人才和优良人才有的,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具体列举来由和相关事据。以小我表面提出的,需写明本人的实在姓名、联系地址及德律风;以单元表面提出的,需写明联系人及德律风,并加盖单元公章。不消实在姓名反映或不供给具体现实材料的,不予受理。
按照《关于扶植高条理人才立异创业示范区的实施看法》、《广州市河汉区立异创业领甲士才成长搀扶法子》、《广州市河汉区精采人才、优良人才励办理法子》的相关,面向河汉辖区企业,通过公开申报、资历审查、书面评审、答辩会审、实地调查等法式,王廷春等11人拟作为2014年河汉区立异领甲士才人选,许锋等4人拟作为2014年河汉区创业领甲士才人选。按照评审法式,胡贞忠等33人拟作为2014年河汉区精采人才人选,黄跃珍等89人拟作为2014年河汉区优良人才人选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25日。